根据我的工作经验,对于软件开发这种知识密集型工作而言,集中式管理的最大团队规模是150人左右。在这个范围内,管理者尚可实现相互的熟络,并对各类任务的背景有比较全面的认知。借助各类工具与平台,150人的创造力上限,决定了企业的价值生产高度上限(而非规模)。这也许是一个原始部落或大家族的尺寸,这恰好也是军事上一个陆军连队的规模。后续我将称之为“150团队”。

当组织需要更大的规模时,应以“150团队”为基础单元,在基础单元之间实现分布式管理。但同时必须注意到,组织真正的最小单元是3-15人左右,其较为理想的上限是7-12人。在这个“15小组”内,可以实现最高效的团队能力成长,并实现成员之间的取长补短。当我们结合150与15时,就可以连续伸缩团队。最简单的办法是用150×15,于是可以得到一个2250人数的二级组织,这大体上也是一个团级单位的规模。在2250这个数字之上,再次叠加一层15,则可以得到一个师级规模的团队。这大体上是多数企业的业务单元上限。

在“150团队”之间,因为人类社交能力的限制,则必须尽量实现简单的协同规则,同时将复杂信息尽量隐藏在“150团队”内。这是实现高效组织的最关键原则,我将其称之为组织结构的“开闭原则”。再结合“15小组”的情况,我们可以把这个规模的高度成长性命名为“细胞原则”。以上两个原则,能够增加对组织结构评估与优化有效维度。

同属一个组织的所有“150团队”,应有共同的单一目标,并各自以MECE的方式协同。在他们之间,会有两类关系:平行、上下游。这其中,上下游关系在组间交付物质量收敛的前提下,能够实现比较好的配合,但是平行组一旦需要某种配合,则是非常难收敛效率的。一般而言,最基本的放法是建立统一的规划节拍,这个节拍要有一定的可预见性:其内容应该有提前量,是一个总体模糊到局部清晰的过程;其时长应当是固定且重复的。总体目标本身,应当解决组织内外能量交换的问题,并且是长期自收敛的。